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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湯洋)王某等四人把張某騙到小區,說他讓李某“懷孕了”,向他要10萬元。之後,又以張某人身安全相威脅,讓張某的親屬向銀行卡匯錢。
  昨日,法院發佈的裁定顯示,王某等四人因綁架,已經分別獲刑。
  去年8月7日16時至8月8日15時許,王某伙同李某、杜某經預謀後,由李某將張某騙至沈陽市皇姑區某小區室內,王某和杜某糾集李某某,以張某致李某懷孕為由,對張某實施毆打及恐嚇,索要賠償款人民幣10萬元。
  在將張某隨身攜帶的人民幣2500元搶下後,又通過電話以張某的人身安全相威脅,要求張某的外甥黃某向其指定的銀行卡內匯款人民幣10萬元。
  黃某向王某等人提供的卡內匯款人民幣2萬元後,王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。王某今年37歲,杜某今年27歲,李某某今年25歲,三人都是沈陽人,李某今年24歲,黑龍江來沈人員,四人都沒有固定職業。經鑒定,張某的損傷為輕微傷。贓款人民幣被扣押並返還張某。
  今年6月,法院一審認定王某等四人犯綁架罪,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,並處罰金五千元;杜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八個月,並處罰金五千元;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並處罰金三千元;李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並處罰金三千元。
  宣判後,王某、杜某、李某某不服,提出上訴認為量刑過重。昨日,法院發佈的裁定顯示,二審法院已經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  (原標題:硬說男子致人“懷孕了”四人綁票勒索1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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